北京晨报讯(记者黄晓宇)因认为对方在未获取原告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匆匆那年》的小说名称和作品中的人物关系等内容拍摄续集,80后女作家王晓(笔名九夜茴)将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浙江梦幻星生园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及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停止网络剧《匆匆那年:好久不见》的信息网络传播活动,索赔300万余元并要求被告公开道歉。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王晓(笔名九夜茴)系著名小说《匆匆那年》的原著作者,该作品公开出版发行至今,拥有着广泛的读者群与社会认知度、影响力。该作品改编的影视作品《匆匆那年》亦取得巨大成功,网络电视剧《匆匆那年》更是收获了12.3亿次播放的骄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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