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北京大兴人,她卖稿挣钱,她老公开出租车挣钱,两口子收入加一块儿,充其量小康而已,但是他们雄心勃勃要给刚满十岁的儿子在北京市区买房,将来儿子长大了还铁定给他找一个北京本地的姑娘……他们认为这就是为人父母的责任,要把孩子一直养到老,前提是只要自己有这个能力。过去我耻笑他们,现在我自己有了孩子,竟然也很犯贱地感觉到了类似的“责任”。
从根儿上讲,咱们中国的文化环境就是这样一个啃老环境,只要父母有钱,儿女想不啃老都难,现在是这样,过去也是这样。过去有没有不啃老的好青年?有,鲁迅和沈从文就是两个典型。
鲁迅留学日本靠的是公费,不要母亲出钱;在北京买房靠的是工资和借款,也不让母亲出钱;他在北京站稳了脚跟,马上把母亲从绍兴老家接过来享福。
沈从文在北京跟张兆和结婚,钱不够,咬着牙不跟家人说,一切简办,靠朋友凑的份子钱完成婚礼。他在上海做职业撰稿人,房租极贵,有时候交不起租金,也咬牙不跟家人说,一有了钱,就把妹妹送去读书。
但鲁迅和沈从文都出身贫寒,若他们像徐志摩一样是富家公子,是否啃老就很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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