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原石被盗价值计算引发争议
一名男子趁店主不备盗走一块用于“赌石”的翡翠原石,在被鉴定为翡翠后估价2万元。此案中,“赌石”究竟价值几何成为焦点,也引发了法律上的难题。
一天清晨,赵某进入海淀区广源大厦地下一层花鸟鱼虫市场闲逛时发现,有五六个顾客正围观摊位前的一块“原石”。经打听价格,得知要500元一块后离去。十多分钟后回归,“赌石”被盗。次年年初再次来此地逛街时被店主发现,随后警方介入并确定赵某涉嫌盗窃罪。
通过北京市海淀区价格认证中心和北大宝石鉴定中心的联合鉴定,该原石的价值最终确认为2万元人民币。“赌石”的价值究竟体现在哪里?“赌石”的出售者们常常以500元为单位标价;而从法律角度看,“样品”与完全切割好的石头有何区别?
赵某称当时摊主只收500元,但被定罪时该“原石”经鉴定其实际价值2万元。律师指出如果被盗石仅价值500元,则不构成盗窃。
争议焦点在于标价是否作为盗窃标准依据?此案中,玉石样品与明码标价的其它翡翠存在何种区别?
在法律上,“赌石”的卖家们往往会以低廉的价格出售已经切割、展示的“样品”;而原石本身究竟该如何界定呢?
一些专业人士建议,在法律层面上应按鉴定价格作为盗窃罪量刑标准。
本案中,赵某意图占有玉石,并预判其价值可能上升。因此,他是否有刑事责任仍有待探讨。
对于涉案宝石的定性问题,尚需专业鉴定机构作出明确界定。“赌石”的卖家们常以500元为单位标价;然而在法律上,这一定价方式是否具有普遍意义?
在“赌石”这一特殊商品交易模式面前,司法人员仍面临巨大挑战。如何厘清原石(已经切割过的样品)、半明料和普通标价的区别?以及如何明确界定赵某的犯罪意图,在鉴定价格与实际价值之间作出准确判断?
最终需由专业机构提供可靠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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