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光辉:2.2亿汉代玉凳尚有三处硬伤(图)
1、龙纹违制:玉凳坐面有龙纹,显然违反规定。龙象征皇权,不应压在臀下。
背离实用性:玉凳的坐面应该平整如镜,以供安坐之用。此设计却为浮雕龙凤图案,违背了座椅舒适原则。
同时,梳妆台应有放置铜镜的位置,但此物中却没有这空间。
2、大幅雕镂使用电动工具难以实现:玉凳由大块精细雕刻的玉石拼合而成。然而,汉代尚未存在50厘米以上玉板切割所需的电机设备,如何完成如此复杂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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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