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钓鱼城遗址保护办法
攀爬文物最高罚1000元。
29日下午,《重庆市钓鱼城遗址保护办法》(简称《办法》)通过重庆市政府网正式发布,并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同时规定禁止8类行为,其中对攀爬文物处罚为警告和罚款500元至1000元。
保护方针明确
关于钓鱼城遗址,《办法》所指的主要是位于重庆市合川区东城半岛的古战场遗址及历代文物古迹。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原则之一。市文物行政部门主管该遗址,负责指导、协调工作;而合川区政府具体执行保护责任,则需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与日常监督检查。
禁止行为列举
《办法》规定了8类在钓鱼城遗址范围内不得进行的活动:刻划、涂污或损坏文物的行为;未经允许擅自修复、复制文物,或者拓印题刻、碑刻;随意移动、拆除或损毁保护设施和标志说明;闪光摄影违反禁止区域标示;砍伐古树名木,及在禁止区域内焚烧秸秆等物。
违法行为处罚
若违反《办法》,将对攀爬文物者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私自修复、复制或拓印题刻、碑刻的行为同样面临警告与相应的经济制裁,但经营性行为可能遭受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10000—20000元)。擅自移动、拆除或损毁保护设施标志者则需接受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闪光摄影违反规定不仅会遭遇警告,还要面对最高500元的罚款。将钓鱼城遗址用于企业商业经营或开发旅游项目将受到文物行政部门限期改正的要求,并且可能面临超过30000元的处罚。
总而言之,《办法》为保护这一历史文化遗产提供了清晰而明确的法律框架和执行标准。本文由收藏雅集网原创发布,任何转载需获授权,不得侵犯原作者权益。本站所收录资料来源广泛多样,部分内容源自互联网,请大家自行判断真伪,切勿盲目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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