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盗墓现象的猖獗,文物被严重破坏的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考古研究和历史文化的传承。在一些偏远农村地区,仍有村民因眼前的利益动辄开掘古墓,然而这样的行为不仅违法失德,更是对文化遗产的巨大浪费。
以金溪县的一则案例为例:2014年,五名村民在一宋代古墓中盗取出银瓶一只以及包括铜镜、瓷碗在内的六件文物。遗憾的是,在被盗前的出土状态下,并未完全保存完好,其中大多数损毁严重。这些物品虽被高价卖出至二十几万元,但它们的实际价值远超这个价格。
案件发生后,警方介入调查,最终以盗掘古墓葬罪定性处理了涉案人员。金溪县法庭判处聂某等四人有期徒刑4年7个月,并处罚款一万元人民币;其余一名逃犯在逃跑途中被抓获归案并受到法律制裁。
类似的行为并非孤例:婺源市也发生过几起当地村民与外地文物贩子里应外合的盗墓案。他们利用已知古墓的位置和信息,采取不同寻常的方式进行开掘尝试窃取财物。为了不让任何痕迹暴露在外界视野中,这些人甚至会将破损或有价值的物品丢弃现场。
另一处值得注意的现象在于犯罪分子使用的高科技工具日益多样化与复杂化。如吉安市的一场案发时便动用发电机、抽水泵作为辅助设备;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曾发生过盗墓者使用全套专业器具挖掘超过200多座古墓的事件,给当地政府带来了严重损失。
面对此类案件频发的情况,“两高”于2016年发布的一则司法解释对于打击非法挖掘行为具有积极作用。该解释明确了实施破坏性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且会对已经受损的文化遗产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应当受到严厉惩罚。
因此,呼吁全社会提高对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让村民增强法律意识,从而主动举报和维护文化遗产的安全成为当务之急。只有严格执法和全民参与才能阻止文物遭受不法侵害。对于那些已造成破坏的行为者而言,则应予以严惩以起到警示作用。保护历史与文化的重任已经重担在肩,而作为公众成员的我们则要共同承担起这份责任。
古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