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细则明确文交所交易路径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37号令”。相比之前已出台的“38号令”与五部委联合发布的“49号令”,37号令对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模式做出了更为精准的界定,并明确了违规处理办法。业内人士及投资者们分析表示,此次新规将进一步制约文交所中涉及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业务走向终结。
明确均等份额公开发行概念
早在之前的“38号令”与“49号令中”,已经提及任何地方不得将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发行。但这一规定具体到艺术品类别时,却不够清晰。“37号令”明确指出:“任何交易场所都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均等份额进行公开发行。”这意味着此前一些打着合法旗号的文交所未来或将面临整改压力。
清理整治期间的新要求
此外关于清理整顿的具体时间范围与措施,“38号令”中并无详细描述,而“49号令”则较为笼统。相比之下,“37号令”在明确清理期限的同时,更加具体地规定了对标准化产品的合约交易限制,并进一步细化了违规处理方式。
各省级政府的职责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新规发布后,针对此前规定的6月30日结束前完成整改的要求,部分投资者持有消极态度。他们认为这几家继续运营的艺术品类文交所可能无法在期限内满足要求。“力保不出现任何一条漏网之鱼”的原则下,“37号令”明确界定了各级政府清理整顿的责任与权力。
关注版权交易平台
虽然新规将一些违规的文交所进行了封堵,但魏鹏举认为未来的发展方向还是需要向版权交易领域转型。“文化产业的核心在于知识产权保护及开发利用。”他指出:“艺术类版权交易平台将是将来合理发展的路径之一。”
总结:
国务院连续发布的法规对文化产权交易所(即“文交所”)实施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规定明确禁止通过发行权益均等份额来牟利的做法,并且要求各地方政府在清理整顿期间加强管理力度,确保无漏洞地完成任务。“38号令”与“49号令”的执行效果不一,“37号令”更进一步地细化了细则并给予了各级政府一定的自主裁量权。对于未来发展方向,版权交易平台被认为是更为合理的转型方向之一,这将有助于文交所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需求。对于投资者而言,在此背景下关注合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交易平台显得尤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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