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出多项保护措施,
对中心城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做出明确规定:
-划定龙岗、鹿城岗等自然景观和遗迹为核心保护区及控制区域。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只允许修缮必要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新建建筑需与传统形式和谐。
-12个国家级文物古迹所在区域内施工方案须经文物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
具体措施包括:
-羊市道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面积为1.88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为0.83公顷。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在确保基本功能的前提下,不得新建扩建建筑。非历史建筑高度限制在2层、檐口不超过6米。
-各类现代建筑需保留传统风貌或进行有针对性的外观整改。
《总体规划》强调了历史文化元素的系统性保存,
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提升文旅竞争力提供指南。
此外,《规划》还要求对无特色的历史建筑实施立面整治及引导,限期处理与历史环境不协调的现代建筑物。
文物古迹
历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