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章内容,"艺术品组合产权产品"的方案设计基础有以下几点:
1.该计划下的艺术品总量是固定的,不会改变。
2.投资人通过认购特定数量的艺术品份额进行投资。这部分份额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现货(已经购买的艺术品),另一种是定制艺术作品,在未来预定内出售。
3.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的"按份共有"制度来设计和运营艺术品组合产权产品,这一法律框架确保了持有人在特定数量内的所有权。
4.设立一个管理人角色来管理和操作这些“商品”,这个管理人的核心职责就是对“艺术品组合产权产品”进行运营管理。
5.管理人在存续期内不能出售与所管理的"艺术品组合产权产品"内相同或相似的艺术品,否则获得收益将归属投资者共有。此外,在管理过程中所得收益也必须按照要求分配给持有人。
针对风险控制措施,文章提到了多个方面:
1.管理人需要持有至少30%的份额。
2.设置利益冲突条款,防止其利用职权买卖艺术品以获取不当利润。
3.规定存在止损线和熔断机制来应对投资亏损的情况。当管理人在产品运营过程中出现重大亏损时,首先由该管理人根据事先设定的风险控制比例承担相应的资金赔偿责任;若有剩余部分,则按持有份额的大小依次向各持有人进行赔偿
整体而言,该方案设计较为复杂且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系统性,旨在为艺术品投资提供一种结构化、可操作的平台。
艺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