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评估:与责任挂钩与利益分离
艺术品造假是一个久远的现象,在变成“高利润”的标签后才成问题。在未大规模市场化前,艺术只是少数精英的游戏,并不影响体制民生。
传统社会中,“艺术”靠个人喜好定价,几百两银子也无妨,重要的是喜欢。艺术品的价值是文化认同感下的结果,只要原有体系稳定就价值不低。
然而,随着艺术品逐渐成为商品,行业便出现了诚信滑坡:“伪玉衣”、“假汉代玉凳”,“林风眠”山寨事件等层出不穷。在微博上搜索就可以发现每年春秋拍卖旺季总有这类信息,并非完全出乎意外。
解决之道在于鉴定机构的权责划分和利益独立原则,在此前提下,行业自律才可能实现。
现行体制中,艺术评估缺乏法律体系,只有行业自律。而现有民间艺术品鉴定机构多属“经营性”而非“官方”,且命名上往往带有“国家”、“中心”的虚假色彩。
拍卖行里常见的做法是将责任推向买家判断,导致争议产生。国内目前的收费标准为千元左右一件作品,即使授权人需要出具证书也要3000元费用,而鉴定专家获得100元报酬实属微不足道。
国外艺术品评估机构通过资质考核与信用等级监管机制实现权威保障,同时避免利益关联。
类似日用品假货情况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售假者同样要被制裁,这将迫使画廊或拍卖行向上流问责制源头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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