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真伪究竟谁说了算?近期艺术品市场热闹非凡。“金缕玉衣”造假事件尚未平息,“徐悲鸿油画《人体蒋碧薇女士》”又被高价拍卖后引发争议。去年6月以7280万元拍出的这幅画,中央美院部分学员联名指为当年“习作”。该画的拍卖信息中赫然列出的是徐悲鸿长子徐伯阳所写的真迹证明及其与画合影。
虽然有真迹证明及专家背书
到底是谁说了算?不论最后定论如何,艺术品市场都将面临一场考验。“画家儿子未必能鉴定父亲画作”“专家的证明也未必靠谱”,连作者本人都未必可信,这样的案例也不是孤例。2005年买家拍下一幅《池塘》,委托吴冠中鉴定为假后赢得官司。
从法律角度看
法院照章办事无可非议,但面对各类真伪声明及其背书时却显得力有未逮。此现象给艺术品市场的发展增添了“迷茫”。《拍卖法》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标的真伪或品质的,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这一条款被各家拍卖公司作为免责之一,但事实上隐藏于信息间如“真迹证明”之类的信息已暗含对真伪声明。
一旦人们寻求专家帮助,“无法可依”的法院不得不拒绝接受各类主观因素的鉴定。于是买家面临买到赝品维权无门问题,而艺术品市场公信力受到冲击。
如何保障?
从法律层面看,需要强化准入管理与处罚机制。“鉴定和拍卖准入必须‘两手抓’”。
首先针对混乱的现象制定法定资质或权威性认证,打击违法机构假借开证宣传。同时,依法惩处艺术造假,不仅维护消费者权益,也符合经济犯罪的角度。
预防为主,法律震慑
因此预防从准入做起是关键。“制”辅之以“管”,细分完善机制,方可期望艺术品市场实现健康秩序。杜绝一切假拍现象才能斩断乱象根源。如此可望文化产业发展良性循环。
艺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