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追续权:谁应该是艺术品增值后的受益人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有关追续权的条例近期引发了业内广泛争议。
追续权旨在鼓励艺术家创作,但如何分配收益成为关键问题。业界认为藏家早期支持是主要贡献者,不应重新分配这部分收益给继承人或拍卖行等其他人。
藏家在早期购买艺术品时表现了对艺术家作品的支持和信心。他们通过收藏使作品受到重视并获得高价位,这部分增值部分本应属于创作者本人,而非后续接手的作品。
追续权旨在保证创作人的合法权益,并鼓励艺术传承,但实际实施面临复杂情况。具体操作困难重重,会增加鉴定成本,引发假货问题等不良影响。
艺术品市场仍属发展初期,目前需要促进而不是限制,以支持和维护繁荣的艺术交易氛围。只有通过更多扶持才能实现长远目标。
希望有关部门从扶持艺术创作和流通的角度出发考量追续权的实施效果,并适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条款。
此观点为个人见解并基于上述讨论情况而提出,并未得到所有专家赞同,具体问题解决还需综合多方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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