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河南省文物局组织专家对许昌市清真观真武殿维修工程进行了验收。
专家首先检查了真实武殿的施工设计方案、批复文件和开工审批手续,并审核了竣工报告等文本资料。随后,他们对屋面、斗拱、檩枋与椽子以及墙基抹缝、散水、地砖铺设等部位进行了实地核查。
所有专家一致认为此工程按设计方案顺利进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要求的“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并且基本上遵循了《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坚持了“原形制、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的“四原”原则。在施工过程中,他们保证了安全文明施工,按时完成任务,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验收结果显示总体质量合格。专家建议稍后对大殿梁架的彩绘进行研究并制订恢复方案,未获批准前暂留现状不变。
该工程由许昌市瑞贝卡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有全投资实施,自2013年6月10日全面启动,同年12月30日完成。
在文物保护过程中始终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施工单位严格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除了更换腐朽木构件外,还维修了瓦、滴水和门窗等部分,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有结构与历史信息,保持建筑风貌与特色。
维修后的真武殿格局更大气更震撼,具有更强的观赏性。
清真观又称“小宫”,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许昌市古城西灵井镇的小宫村北侧。这里是一处明清风格的历史建筑群,仅保存有关公殿和真武殿两座建筑。
真武殿采取单檐悬山式高台结构设计,面阔9间、进深9米;屋面上覆绿色琉璃瓦饰以五脊六兽等装饰元素,在椽子与檩枋之间使用五个层次的重昂斗拱加固屋顶。内部有26根青石雕刻成雕龙柱支撑着顶部梁架系统。
殿外前檐下的石额枋板上浮雕《双凤朝阳》、《麒麟望日》、《八仙聚会》和《梅鹿衔花》等图案,构图饱满形象生动细致传神。这些明时代的精致石材雕刻是明代建筑艺术的珍贵代表。
该工程在遵循文物保护的基本准则下完成了各项任务,充分保留了明清风格的历史信息,并实现了建筑修旧如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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