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文物保护开发工作:
实施国家级和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9项。
完成3个文物保护单位维修加固与壁画彩绘修复项目、1个消防工程。
对85处区保以上文物,每年每处定额补助1万元经费,并购买200余件灭火器配送至各文保单位。
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安装烟感报警器,在重点部位设置“天眼”监控探头104个,实现远程监控。
依托大佛寺摩崖造像群打造4A级文化风景名胜区。
对外开放674处文物景点,包括保护级别国保4处、市保10处和区保61处。
开放可移动文物展览馆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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