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打击违法行为,树立执法督察权威——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郑继伟在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中央有关部委的支持下,浙江文博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文物执法督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主要做法: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充实执法督察力量。根据中办发[2004]24号文件精神,浙江省于2005年组建省文物监察总队,实现了全省各级的覆盖。目前,全省文物执法监察机构已达94家,执法人员超过千名。每年定期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为加强水下文物监管,在沿海各市县建立了文化和遗产联合执法机制;自2012年起,开展了海域海上联合执法行动。解决基层问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监督,建设了多元化的守望者、业余文保员与责任文保员队伍,成为执法监察的重要补充。
前移执法监察关口,提升督察成效。采取前置式日常巡查和重点督察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制定系列制度文件推进文物执法巡查的规范化与常态化。
近年来,全省年均出动1.1万余人次查处50余起违法行为,排除300余处安全隐患,降低重大案件与事故的发生率。
重拳打击违法行为:
随着城镇化进程推进,文物保护与建设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各地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文物违法行为。自省文物监察总队成立以来,查处了一般程序案例303起;审理并处理重大和疑难案件132起,拆除违章建筑近三万平方米,并作出了50万元顶格处罚在文物违法行为面前形成震慑。
此外,全省文博执法部门严格依据法定程序规范案卷制作。连续五年在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活动中获奖数量及质量均名列前茅,展示了浙江省对文物保护的高度重视和严谨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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