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历史学教授谈国外文化遗产保护
**秘诀1:政府投入多,社会参与广**
全球范围看,国家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均较重视。欧美等发达国家通过完善资金机制来保障这一事业的发展。
以美国为例,其采用的是联邦政府部门拨款和鼓励公民、企业捐款相结合的方式;英国则实施了税费减免及降低门票费用激励公众。其他国家亦表现出相同趋势:印度每年投入约3.1亿元人民币保护遗产地;墨西哥投入达14.2亿多元用于文化保育。我国虽然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但在资金机制上尚未建立多方参与的良好局面。
政府是这一工作最重要的领导者与支持者,应增加其在该领域的支出力度,并发动群众积极响应,鼓励公民通过个人基金等形式进行资助。
**秘诀2:分级保护,体系完善**
许多国家建立了系统化的保护结构。意大利将文物保护划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二级建筑只允许保留外观不受改动;三级则视作地方性的有历史价值;而四级建筑可以拆旧建新或重建。
此外,各国均致力于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古迹周围设立保护区避免干扰原貌的破坏。比如马来西亚那穆鲁国家公园与尼亚国家公园利用木结构二层传统民宅作为休息设施,以不损害古老树木和名贵植物为原则。
**秘诀3:完善立法和教育理念**
欧美国家在文化遗产保护上不仅有具体法律作保障,其法律体系及监督机制也健全。例如法国于1913年颁布《保护历史古迹法》,英国则制定了《古建筑法》等系列法律法规以约束改造行为;德国还特别规定了历史文化保护区周围绿化带的要求。
西方国家重视文化遗产教育普及程度高:西班牙的中小学课程已经包含世界遗产保护知识,此外还有不少致力于培养专业修复人才的职业学校及机构。相较之下中国的法律规定过于繁杂且多头管理会削弱其实际效果。
因此提高全民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可度迫在眉睫,需要加强宣传与实践,并通过制度上的革新减轻各部门间的矛盾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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