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立法保护世界文化遗产
3月29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简称《条例》),标志着大足石刻将得到更加严格规范、全面细致科学合理的保护和管理。《条例》将于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
**大足石刻**
位于重庆市大足区的大足石刻因规模宏大,雕刻精美,题材多样,内涵丰富而被世人所称道。它与敦煌、云冈、龙门石窟等一并构成了完整的中国石窟发展史的一部分。早在1961年,国务院就宣布将其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于2013年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大足石刻的世界影响力**
在全世界8个同类世界文化遗产中,它不仅代表了公元9至13世纪世界石窟艺术的最高水平,更是人类石窟艺术史上最后的丰碑之一。同时,大足石刻还被赋予了重庆最具国际影响力的旅游名片称号。
**近年来保护与修复情况**
近年来,重庆先后实施了一系列国家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千手观音造像抢救性保护工程、宝顶山卧佛和小佛湾修缮工程等。这使大足石刻保存状况显著改善,并建立了监测预警系统及大足石刻保护中心,提升主动性保护。
**出版与学术研讨会**
同时,重庆还编辑了超过50种研究著作与图录,举办了2015年涉及国际学者参与的中国石质文物国际大会。此外,他们为大足石刻打造世界文化遗产博览园,并且将核心景区拓展约五倍,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
**原有的保护条例不足**
由于原《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已不能完全满足当前的保护发展需求,重庆及时出台了《条例》,以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条例》包括总则、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录等五章,共三十九条。
**细化立法**
自2014年起,《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由西南政法大学专家团队制定,并通过专题会议及网络平台广泛征询了意见。最终的法律框架结合多方智慧,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明确的大足区政府属地责任以及授权具体机构进行日常工作和综合执法。
**全面管理措施**
该《条例》要求大足石刻的相关规划应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及其他相关文件,并确保周边环境得到妥善保护与维护。同时在建设行为的控制、维修保养、监测制度建立及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细化的要求。
**合理开发利用**
为增强对大足石刻的研究和传播,进一步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宝顶香会等的发展,《条例》提倡丰富展示手段提高文物展出水平,并支持提升学科建设和传承发展能力。
**严格执法要求**
《条例》明确禁止除文物保护和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外的所有建设活动。并且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加大处罚力度,以确保保护工作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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