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文物保护工作会议9月14日在贵阳召开,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张广智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何力主持会议,省文化厅厅长徐静作工作报告。
与会人员包括各市(州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及文化文物局长、各县(市、区文化文物部门主要负责人。兴义市、习水县、福泉市、独山县作了发言。
会议贯彻了习近平、李克强关于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要求。以《国务院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指导意见》和省委《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省实施意见》为依据,坚持保护优先与适度开发的原则,正确处理绝对保护与相对开发的关系。
2019年以来,全省文物基础稳固,保护力度提升显著,合理利用途径创新拓展,促进了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及民生改善。党中央、国务院对文物保护愈发重视,在省委政府的指导和领导之下,基层仍是亟需加强的地方;但总体上,仍有一些文物保护违法案件频发。
会议指出,全省文物工作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其重要性,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强化法治意识。需要大力深化改革、优化服务,破解阻碍因素,广泛动员多方力量构建文物保护强大动力机制。
要结合严格保护原则和挖掘历史文化科学价值,发挥公共文化教育功能;拓展文物利用途径探索创意产业发展新形态,多措并举让文物“活起来”,带动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会议要求根据国家文物局“专项整治行动”规定,对涉及犯罪的单位及人员依法处罚。同时提出制定整改方案履行法定程序恢复本体和历史环境风貌,及时公布整改处理结果,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排查并加强监管,有效预防类似恶性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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