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在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上撑起保护伞。
破损门窗,残破屋顶,剥落的墙面——这些古民居见证着岁月变迁,隐藏在高楼大厦间,无声诉说往昔。林先生对“这么破的房子实在有损特区形象”的疑问或许会感到困惑,但实际上它们已有上百年的历史。根据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办法(试行)》的规定,这些老房子不能随意被拆除。
本地原住民认为,这些民居毫无价值,希望尽快拆除以获得补偿款;而文保专家看来,这是历史文化遗迹,必须加以保护。国家法规的空白导致城市化进程中这类历史建筑被拆毁。古村落大量消逝,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关注。龙岗区文化文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王颖认为,深圳独有标识是富有特色的客家文化,这些古民居记录了客家人奋斗足迹。龙岗市最大客家聚居地区。
2015年实施《文物保护办法(试行)》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提供政策支持。
此办法有两个重要创新:一是建立联动机制以保护城市更新中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二是实现对不可移动文物分级和分类利用。更新计划申报时,需征求文物行政部门意见。
破旧的民居如大围、松柏围村面临拆除的命运,村民强烈意愿之下,部分古建筑被保留下来。
龙岗还细化了保护措施:将整体保存较好的列为第一级;一般保存状况列入第二级;破损严重被列入第三级。采取不同级别不同的保护和改造方式。
刘局长介绍:“不仅要保护建筑物本身留下建筑只是第一步,我们还要让这些古民居活起来。”
政策出台后,古民居得以保留,文物保护意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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