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国宝大调查”成果丰硕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文物局获悉,截至2016年5月,西藏已完成对布达拉宫、罗布林卡等800余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可移动文物的数据采集、审核、验收及上报等工作。目前,近十余万件西藏可移动文物拥有“国家级电子身份证”,标志着此次“国宝大调查”取得丰硕成果。
西藏是全国文物资源富集的地区之一,现有1295处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中近九成为寺庙。基于此区域特征和历史文物分布情况,自治区对这些藏品进行了分类统计。
此次普查覆盖从石器时代一直到二十世纪中叶的历史时期内各时代的珍贵宗教用品、艺术品及工艺美术品;古代文献资料包括具有历史、艺术或科学价值的手稿及图书等。同时收集反映了历史上各社会制度、生产与生活的代表性实物信息,使西藏文物资源在国家数据库中有据可查。
多年来,各级别单位已对本馆藏的珍贵文物进行了初步建档工作。然而,在断代、级别和命名等方面的专业性信息依然缺乏,致使此次“国宝大调查”中进一步详细采集和建档成为必要。
自2013年底起,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首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西藏启动了“国宝大调查”工作。至目前为止,自治区已对825处主要文物收藏单位的近十五万件相关文物进行信息记录,并按国家标准完成了详细数据采集和建档。
数据显示:西藏上报给国家文局的数据中,一级文物仅占上报总量的1.99%,而二级、三级文物分别达到上报总数的9.82%和40.33%,其余为一般文物及未定级藏品。这一工作将持续进行,力争在三年内完成区内所有可移动文物的数字化建档。
西藏作为全国重要的可移动文物地区之一,其藏量大、分布广、交通不便等因素给此次普查带来一定挑战。然而,“国宝大调查”的推进也为今后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宝贵资源和数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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